在审计署“2003—2007年的五年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07年要实现“两个并重”,即: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与效益审计并重,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并重。我们认为,这就是审计署对下一步审计工作内容、类型和重点提出的具体要求,其中之一就是要求审计内容要逐步从现有的财务收支审计向效益审计的过渡。
按照审计署五年规划的要求,目前,全国各地越来越多的审计机关已开展效益审计。我们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也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尝试,形成了一些粗浅的经验和看法。今天,在这里给大家作简要汇报:
一、经济效益审计的概念
国外绩效审计的重点在于政府的业绩,特别是在执行政府政策方面的经济性、效率和效益,所以通常之为“三E”审计(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效果性Effectiveness)。
经济性是指在适当考虑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获得或使用资源的成本(节约支出)。
效率是指商品、服务和其它结果及其所用的资源之间的关系,即一定的投入所能得到的最大产出,或一定的产出所需的最少投入(支出合理)。
效益是指项目、计划或其它活动的预期结果和实际结果之间的关系。商品、服务或其它结果在多大程度上达到政策目标、经营目标以及其它预期效果(支出得当)。
审计界普遍认为:经济效益审计,就是审计人员受财产所有者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被审计单位(项目)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内控制度的科学有效性以及经营战略的正确潜在性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以促进其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宏观调控的一种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在向经济效益审计过渡的过程中,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和真实合法审计“三者”的关系,对于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投放审计力量)、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认识经济效益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以及真实合法审计的关系
经济效益审计 = 真实合法审计 + 内控制度审计 + 经营战略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效益审计 +审计任务+被审计人员的经济责任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真实合法性审计是经济效益审计基础,并且只有搞好经济效益审计,才能够相对准确的评价出有关领导的经济责任。目前我们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有相当一部分还停留在“财务责任审计”的基本范畴内,存在一定的审计风险。假设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将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财务责任审计报告)”作为证据付诸法庭,就可产生审计败诉的风险。同时,用财务收支为主要内容的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评价有关领导的经济责任,可能存在影响审计评价公正性和准确性的的问题。由此可见,真实合法审计是基础,经济效益审计评价是核心,经济责任审计是经济效益审计的延伸,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含经济效益审计的内容。
二、效益审计质量控制应把握的主要环节和重点
(一)、审前调查环节
效益审计项目立项的准确、恰当与否,关系到效益审计项目的成败。而开展审前调查的目的和主要任务就是正确选择效益审计项目,因此,搞好效益审计审前调查,是效益审计项目立项成功与否的重要手段。审前调查确立效益审计项目时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1.重要性。即审计项目是否属于政府和人民群众关心,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环境保护有很大影响、资金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公共设施、专项基金(资金)等。
2.可行性。即审计项目是否是审计机关、审计人员人力物力所及、审计环境相对较好的项目。
3.增值性。审计项目是否具有一定改进空间,问题的解决是否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发展、是否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健康需要的项目。
4.同类性。审计项目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多的同类(相同单位、相同项目、相同资金等),把握同类性,就为进行效益比较奠定了基础。
(二)、审计实施方案编制环节
审计目标和内容的确定是审计实施方案质量控制的重点。效益审计总目标是经济性、效益性和效果性,审计人员要根据每个效益审计项目的不同目的,选择不同的审计目标,然后再细分具体审计目标和内容,形成审计事项。审计事项确定的质量控制重点为:
1.可查性。效益审计项目一般不能按照会计报表划分和确定审计事项。因此,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如何确定审计事项就成为一个很重要的课题。根据一些审计机关效益审计的经验,主要在于确定审计人员是否能够按照审计程序,对被审计单位的管理要求、计划指标、经济指标、技术指标等要素进行审查,防止出现审计事项过于抽象,审计人员无从入手的情况出现。
2.可证实性。所审查的审计事项,利用现有的审计手段和评价标准体系能否得到证实,不能充分证实的,应该另行选择。
(三)、审计评价标准选择、确定环节
效益审计评价标准具有广泛性、地域性、多样性、指标性等特点。效益审计评价标准收集和选择的质量控制重点为:
1.可比性。即效益审计评价标准是否能够进行科学、合理的比较。
2.权威和公认性。即效益审计评价标准是否具有一定的权威,能够得到社会、专家和被审计单位的认可。
3.全面性。效益审计评价标准是否全面、系统,除了包括较多的量化标准以外,是否还将一些指导性效益审计评价标准包括进来。如现实效益和长远效益相结合原则、现实效益与潜在效益相结合原则,社会宏观效益与行业、单位微观效益相结合原则等。控制评价标准的全面性,有利于审计人员作出更加全面、客观的评价。
(四)、审计证据取证环节
效益审计项目的审计证据较多是从会计账簿以外渠道获取,如工作台账、部门统计情况表、各类审批手续、抽样调查结果、预测分析结果等。因此,审计证据除了要符合合法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客观性的质量标准外,其质量控制重点还包括:
1.一致性。即证明同一事项的若干审计证据之间,是否能够相互佐证,而不能出现矛盾证据。
2.准确性。审计人员通过分析计算形成的审计证据,其计算方法、计算过程、计算结果(数据)是否准确。
3.可靠性。审计证据是否经得起各方面的检验,审计证据中有没有将社会反映、人们议论、媒体报道等作为审计证据的情况。
(五)、审计报告环节
效益审计报告在结构上与一般审计报告差别不大,因此,质量控制重点应该放在内容上,在起草和复核审计报告时应注意:
1.审计评价意见的全面性。审计评价意见既要表述被审计事项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也要表述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取得的业绩和成绩。因此,此环节质量控制主要看这两个方面的评价意见有没有审计证据的支持,特别是正面的评价要有充分的审计证据,不能仅凭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获取(包括口头的和文字的)。
2.审计揭示问题和原因分析的准确性。揭示问题和原因分析一般要占效益审计报告较大篇幅。对揭示问题的质量控制,主要看问题是否按照重要程度排列,问题描述和定性是否恰当,是否有充分的审计证据加以佐证,是否得到被审计单位的认可,以此确保所揭示问题表述的准确性。对原因分析的质量控制,主要看是否紧紧围绕问题展开,分析是否有理有据,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主观与客观分析并重,以确保原因分析做到客观、准确、到位。
3.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主要控制审计建议是否针对揭示的问题而提出,其建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