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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制定《领导干部离任财务交接管理办法》
时间:2008-6-12 21:09:54 来源:老河口市审计局 作者: 编辑: 访问次数: 关闭

老河口市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发现多数单位离任领导干部与接任领导干部的财务交接工作一直处于无序状态,部分领导干部只进行口头交接工作,不进行书面交接工作,使离任领导干部与接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不清、工作缺乏连续性,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造成一定影响。老河口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责成市财政局会同市纪委纪委、市委组织部、审计局,于近期出台了《老河口市领导干部离任财务交接管理办法》,对该办法的适用范围、财务交接的主要内容、财务交接的有关手续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该办法明确提出: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办理任期内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的7日内向接收人办理财务交接手续,要求领导干部办理交接时,本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全过程参与,市财政部门全过程实施监督。同时对有意隐瞒实际情况等影响交接工作顺利进行的行为作出了具体的处理规定。该办法的制定,使领导干部增强了依法理财的意识,提高了对财务交接工作的认识,在财务工作交接时有章可循,同时使财务交接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对提高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