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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状亟待强化责任
时间:2008-6-12 21:09:24 来源:老河口市审计局 作者:邓晓勇 编辑: 访问次数: 关闭

    签订责任状是年初各单位安排部署工作时普遍采取的一种保证措施,对于强化责任意识、细化责任目标、推动责任落实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近年来,我们在工作中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过度依赖责任状,把责任状当作万试万灵的“神兵利器”,无论什么工作,一概签订责任状,致使责任状过多过滥,责任状有“状”无“责”,流于形式,已到了亟待整治的地步。
    一是事无巨细。2004年初,某单位与上级党委、政府、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职工先后签订了近20个责任状,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招商引资、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植树造林、机关管理、门前三包等十余项内容,似乎责任状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二是层层分解。一些单位上午刚刚与上级领导签完责任状,下午,就立刻把责任状上的目标责任细化分解到下属单位甚至职工人头,并逐一与之签订了责任状。看似态度积极、行动迅速,实是无责任心的表现。在审计中,这种以责任状落实责任状的现象极为普遍。三是不切实际。一方面,在制定责任目标时贪大求洋,好高骛远,不考虑能否落实,只顾讨领导欢心,导致制定的责任目标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甚至南辕北辙,不但无法完成,而且极易使基层产生畏难情绪和无所谓心理;另一方面,在确定落实对象时马虎潦草,任意妄为,不理他能力如何,只管向职工分解。某单位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与单位所有职工均签订了责任状,就连清洁工与看大门的都未能幸免。四是考核不严。当前,各地在年终考核部门责任状落实情况时,往往采取从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若干考核专班上门考核的方式进行,由于这部分人员本就来自部门,在考核时难免相互照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同时,一些部门与下属单位、职工签订的责任状,也存在着重安排轻考核甚至不考核的现象,责任状成了一纸无法兑现的“白条”。
    上述问题的存在,使“责任状”这一原本用做强化责任的辅助措施变成逃避责任、推卸责任的作弊工具。一些单位尽管签订的责任状不少,但工作中仍然时时出现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责任心。
    签订责任状必须强化责任心。在制定责任目标时,要深入调查,认真分析,摸清底数,紧贴实际,确保能够完成;在具体实施时,要以人为本,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推进目标实现;在考核落实情况时,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只有真正具备了责任心,责任状的约束和督促作用才能得到全面发挥,才能更加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否则,就是签了责任状,也落实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