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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大常委会高度评价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8-7-11 访问次数: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近日,荆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投票表决《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35名常委全票赞成通过了审计工作报告。
常委会一致认为:荆州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比较透彻,提出的问题有代表性,针对性强,整改措施切实可行;专项资金审计,表明全市五项社保基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总体运行安全、健康,但少数单位利用管理的便利,违规使用,谋取部门或个人利益的现象仍然存在,市政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严肃查处,并适时将整改和处理的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
在分组审议中,与会代表对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热烈讨论,认为审计工作细致,审计问题准确,审计建议可行,对改进政府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与人大财政经济监督工作提供了新的情况和新的思路。审计工作报告肯定了市本级经济发展的成绩,肯定了市财政、税务及相关部门和单位为工业兴市战略所作的工作,也从体制、机制以及财政预算管理等方面揭示了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执行上还存在的一些问题。
人大常委会还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市本级和各部门预算管理、督促各单位有效整改、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一是市政府要充分利用审计成果,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要抓好整改,促进工作。如有关公务员个人特遇不规范、不公平的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和规范。二是部门预算要力求做到全面、完整、公正。要加强对有非税收入的部门在预算编制上的调查研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在预算执行上要加大力度,增强预算的约束性,使预算真正落到实处。三是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切实加强预算的监督和管理。对超出年初预算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或有关专门委员会报告。四是财政、审计及相关部门要强化各项专项基金的监督管理。对欠缴的费用,特别是养老保险费,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加大征收力度;对以物抵费的要及时变现;对专项基金审计中发现的违规支出等问题要坚决整改。(肖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