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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审计局采取多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经责审计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8-7-11 访问次数: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暂行办法》下发后,襄樊市经济责任审计局采取多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办法要求。
    一是抓学习。要求每个经责审计人员认真通读原文,全面掌握和了解《暂行办法》的实质。召开全局大会进行学习交流,各科长在科室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在大会上交流发言,谈体会、提建议。
    二是抓规范。为与省厅《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衔接一致。4至6月,市经责局成立了两个工作专班,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以前制发的《党政部门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同时,为适应今年扩大县(市)书记、县长同时审计试点的需要,他们认真研究探讨了去年县(市)长、书记“捆绑”审计的做法和经验,制定出台了《县(市、区)书记、县长同时审计操作指南(试行)》。
    三是抓示范。他们把宜城市检察院原检察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作为贯彻落实省厅《暂行办法》和《操作指南》的示范点,从审前准备、现场实施、到结果报告,全过程的每个环节都严格按规定实施,达到既检验学习效果,又进一步完善办法的目的。
    四是抓考核。他们还及时制定了与《暂行办法》相配套的《审计质量检查考核办法》,年底将组织专班对各科室实施的经责审计项目进行抽查,对每个环节逐项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局通报,并与科室评先和奖惩挂钩。(田家改  韦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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