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审计局促进整改住房公积金管理问题取得成效
发布时间:2006-12-21 15:59:02 访问次数: 作者:湖北省审计厅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2006年4--6月,咸宁市审计局组织对全市六个县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情况进了审计调查,查出一些地方存在挤占挪用公积金,违规发放公积金贷款,违规支付公积金,少计职工个人账户利息,以及多头开户等违纪违规问题。2006年8月和10月,审计机关分两个阶段,对违纪违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督促整改。结果表明:至2006年10月止,已整改金额1921.04万元,占应整改金额的85.7%,其余问题正在进行整改。
具体做法:一是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全市住房公积金审计结束后,各地审计机关将审计情况向当地政府领导作了汇报,引起了市委、市政府、市人大领导的高度重视,召开了由政府、人大、公积金管委会、财政、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针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按照审计建议,认真整改。二是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各地审计机关对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除依法依规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外,对应纠正、整改到位情况审计机关分别于8月和10月份两次进行了跟踪审计,责成限期整改。三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针对这次审计调查查出的全市住房公积金在归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管理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住房公积金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各地公积金管理机构也完善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
(咸宁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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