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简介
咸宁市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湘鄂赣三省交界处,是南下北上的主要通道,有“湖北南大门”之称。咸宁山川秀美,风光绮丽,历史悠久,名胜众多,自然旅游资源以山青、水秀、洞奇、泉温、桂香、竹翠为主要特色,素有“桂花之乡”、“楠竹之乡”等美誉。国土面积9861平方公里,全市人口271.26万人。行政管理辖区有嘉鱼县、通山县、崇阳县、通城县、赤壁市、咸安区四县一市一区。
1983年12月,咸宁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有关国家实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成立市审计局。
2003年,局领导:局长冯春(党组书记),副局长熊自付(党组成员) 、廖三楚(党组成员)、陈仁汉(党组成员)、张旺宝(民主人士),纪检组长石深强(党组成员) ,总审计师谢忱,调研员张远烈,助理调研员刘昌万。
截止2002年底,咸宁市审计局共有干部职工71 人,其中本科学历15人,大专学历33人, 5 人获得高级职称, 36 人取得中级职称, 18人取得初级职称。设有办公室、综合科、人事教育科、法制科、金融外资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经贸审计科、财政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纪检监察室、工会、服务中心、经济责任审计局等十五个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咸宁市审计局是咸宁市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机关,在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领导下,负责咸宁市的审计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起草咸宁市审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订咸宁市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二、向市政府报告和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订和完善咸宁市有关政策法规、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一)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二)市政府各部门、市属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三)区、县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四)咸宁市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五)咸宁市国有重点大中型企业、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市政府指定的其他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六)国家投资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七)市政府各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八)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九)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四、向市政府提出咸宁市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咸宁市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咸宁市财经政策和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组织实施对咸宁市及市区县级以下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七、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八、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市、区、县审计机关的业务;与市、区、县政府共同领导市、区、县审计机关,协同办理市、区、县审计机关正、副职负责人的任免事项。
九、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实施对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十、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依法审计中央在咸宁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咸宁市审计局在实施审计监督过程中为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与质量,正在积极探索和逐步采用系统基础审计和抽样审计等现代审计方法以及电子计算机现代审计技术手段。
咸宁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06-9-26 14:01:08 访问次数: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